关于开展2012—2013年度澳门人威尼斯37000“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10 浏览量:428

各位同学:

接校团委通知,现开展我院2012-2013年度“五四评优”工作。现将评选表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1、澳门人威尼斯37000优秀团员

2、澳门人威尼斯37000优秀团干部

3、澳门人威尼斯37000五四红旗团支部 

二、评选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宣传,保证评选的权威性;

2、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依照实绩表彰人才,不拘一格选人才,确保评选表彰工作的时代性、广泛性和先进性;

3、坚持以评选促发展的原则,通过广泛的评选和深入的宣传,使在建设一流大学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杰出青年人才脱颖而出,激励广大青年刻苦学习,勤奋工作,艰苦奋斗,建功成才。

三、评选条件

1、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全体正式注册的在校学生团员,且原则上要求本学年无科目因考试不及格而重修者;  

(2)2013年春季新入学博士年级、三月份毕业年级以及团组织关系不在我校的学生团员不纳入评比范围;保留团籍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原则上不作为优秀团员的候选人;

(3)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严格要求自己,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和其他集体活动;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学习勤奋、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服务; 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助人为乐、为人正派、诚实守信。

2、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1)符合优秀团员的评选条件;

(2)热爱共青团工作,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锐意进取,有开拓创新精神;工作讲求实效,成绩显著,能够带动和影响下属团员青年,得到群众广泛好评;

3、“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条件

评比标准参见《学生工作管理手册》关于校优秀团支部的规定,着重奖励在团支部建设、组织生活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团支部。本学年度获得过“团支部组织生活改革基金”优秀项目、参加“我的中国梦”活动的支部优先考虑。

四、评选名额及方法

校“优秀团员”:由各班团支部根据分配名额和评选条件,依照《学生工作管理手册》相关条例,民主投票推荐。共10个名额,分配如下:

大一年级:F1213001 1人;F1213002 1人

大二年级:F1113001 1人;F1113002 1人          

大三年级: F1013001 1人;F1013002 1人;F1013003 1人                  

研一年级: 1人         

研二年级:1人


博士生:1人

校“优秀团干”: 由学生工作组综合考虑学生工作情况分配名额。共1人。

校“五四红旗团支部”:由学生工作组根据全院各班的实际情况推荐上报。

以上所有奖项、荣誉称号候选人、候选单位的申报材料报至校团委后进行评审,确定最终评选结果。

四、评选时间和要求     

4月12日前,各班完成对校“优秀团员”的民主推荐(每班推荐2人)。学生工作组根据各班推荐情况,确定校“三好学生”的最终名单并公示。

4月14日前,学生工作组完成校“优秀学生干部”以及校先进集体的推荐与公示。

4月22日前,候选学生完成相关表格填写,上交团委审核。

五、注意事项  

1、凡申报先进个人的,在2012—2013学年的各项考试中不允许有不及格、重修科目(双学位课程、选修课除外)。   

2、各班必须将所有申报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情况进行公示,在无异议的情况下方可报至学工组。   

3、各班务必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严格按照时间和各项要求,扎实有效地落实。


澳门人威尼斯37000学生工作组

2013.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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