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12年,全校师生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在校党委正确领导下,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以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为宗旨,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进取,在各方面都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适逢中国共青团建团九十周年,为树立和宣传交大青年的先进典型,展示交大青年的青春风采,提高我校青年学生和青年教职工的凝聚力、战斗力,更好地激励和引导广大青年发奋学习,矢志创新,奋发成才,校团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2011—2012年度“五四评优”活动,具体方案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1. 澳门人威尼斯37000优秀团员
2. 澳门人威尼斯37000优秀团干部
4. 澳门人威尼斯37000五四红旗团支部
二、评选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宣传,保证评选的权威性;
2、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依照实绩表彰人才,不拘一格选人才,确保评选表彰工作的时代性、广泛性和先进性;
3、坚持以评选促发展的原则,通过广泛的评选和深入的宣传,使在建设一流大学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杰出青年人才脱颖而出,激励广大青年刻苦学习,勤奋工作,艰苦奋斗,建功成才。
三、评选条件
1、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全体正式注册的在校学生团员,且原则上要求本学年无科目因考试不及格而重修者;
(2)2012年春季新入学博士年级、三月份毕业年级以及团组织关系不在我校的学生团员不纳入评比范围;保留团籍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原则上不作为优秀团员的候选人;
(3)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
(4)严格要求自己,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和其他集体活动;
(5)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学习勤奋、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服务;
(6)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助人为乐、为人正派、诚实守信;
(7)学校各院系、部处、直属单位、产业集团、后勤集团等单位的教工团员青年申报优秀团员的参照以上标准。
2、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1)符合优秀团员的评选条件;
(2)热爱共青团工作,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锐意进取,有开拓创新精神;
(3)工作讲求实效,成绩显著,能够带动和影响下属团员青年,得到群众广泛好评;
(4)关心团员青年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乐于为团员青年办实事,正确维护团员青年的利益,在团员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3、“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条件
评比标准参见《学生工作管理手册》关于校优秀团支部的规定,着重奖励在团支部建设、组织生活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团支部。本学年度获得过“团支部组织生活改革基金”优秀项目、参加“青春大接力,永远跟党走”活动的支部优先考虑。
三、评选名额
1)优秀团员,我院共12个名额。
F1113001:1名 F1113002:1名
F1013001:1名 F1013002:1名 F1013003:1名
F0913001:1名 F0913002:1名 F0913003:1名
F0813001~F0813004:2名
B1113091:1名
B1013091:1名
2)优秀团干部,我院共2个名额。
由学生工作组综合考虑学生干部情况分配名额。
3)澳门人威尼斯37000五四红旗团支部
结合《学生工作管理手册》相关规定,由学生工作组根据全院各班的实际情况上报。
四、评选时间和要求
5月2日以前,各班完成对校“优秀团员”的民主推荐与公示。学生工作组完成校“优秀团干部”以及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情况的说明。
五、注意事项
1、凡推荐优秀团员评选的学生,需是团员,在2011—2012学年的各项考试中不允许有不及格、重修科目(双学位课程、选修课除外)。保留团籍的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2、各班必须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在无异议的情况下方可报至学工组。
3、各班务必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严格按照时间和各项要求,扎实有效地落实。
澳门人威尼斯37000学生工作组
2012.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