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9年春季澳门人威尼斯37000研究生市、校优秀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6 浏览量:291

2019届毕业研究生:

根据《澳门人威尼斯37000关于继续开展评选“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及“澳门人威尼斯37000优秀毕业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沪交内(学)[2013]77号)的要求,决定在我院2019届春季毕业研究生中继续开展市、校优秀毕业生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要把评选优秀毕业生工作作为对广大毕业生进行思想教育和毕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评选以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引导毕业生合理就业,进一步提高他们对成才道路的认识。在评选中要引导毕业生将个人价值与国家需要结合起来,不断地深化以“责任”为价值核心的学生就业文化,培育学生“志存高远”的人生成长意识、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逐步形成他们紧密联系国家战略,努力投身国家发展的职业观,不断激发毕业生积极投身到国家重要行业关键领域、到基层、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去就业。

二、评选范围

我院2019年春季列入就业计划的全日制博士毕业生、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含港澳台毕业生)。

外国留学生不参加市优秀毕业生评选,可以参加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评选的具体事宜由留学生服务中心另发通知)。

三、评选人数

市优秀毕业生2名、校优秀毕业生7名,共9名。

四、评选条件

1、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2、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4、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秀;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5、能以国家利益为重,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能坚持国家需要、社会期望、个人价值相结合的原则。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6、优秀毕业生具体评选条件

评选校优秀毕业生标准:在校期间原则上应获得过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奖学金等各类校级及校级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硕士生要求学位课平均级点原则上在3.0以上(含3.0),非学位课程成绩优秀;博士生要求课程成绩(包括综合考试)合格。

评选市优秀毕业生标准在达到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的基础上,从二个方面着重考察:(1)在科研、发表学术论文质量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2)到重点引导单位就业或世界一流大学继续深造。

7、学习、生活、工作中注重诚信;评选过程中一旦发现任何材料造假问题即取消参评资格。

五、评选办法

1、申请参评的毕业生填写《澳门人威尼斯370002019年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于2018年12月9日24点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ob_sipa@163.com,并在该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投至新建楼学工组信箱(二楼左边走廊白色信箱区),过期不再接受申请,请严格遵守时间要求。

2、学院将组成专门评审小组对申报情况进行评议,同时,广泛听取教师和同学的意见,确定各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经公示三天后,填写正式申请表格并报学校审议,同时在校就业网【就业服务系统=〉优秀毕业生管理】中按要求填写优秀毕业生相关信息。

3、评选未尽事宜由院学生工作组负责解释。

六、奖励办法

1、市优秀毕业生填写“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校优秀毕业生填写“澳门人威尼斯37000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2、学校将在毕业典礼时为优秀毕业生颁发荣誉证书、荣誉奖牌及荣誉流苏。

3、市优秀毕业生撰写 “2019届优秀毕业生成才成长故事”,将集中在毕业季专题网(http://byj.sjtu.edu.cn)进行展示,并将挑选优秀作品编辑成书出版。

七、注意事项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11号)第四条第四点“对未能正常毕业的被推荐人,高校应及时报市教委撤销其荣誉称号,并回收相应荣誉证书。”文件要求,如获评学生未能在2018年度毕业,将回收优秀毕业生奖牌、证书和登记表。

澳门人威尼斯37000学生工作组

2018年11月26日


附件【附件:澳门人威尼斯370002019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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